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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狀線東環段 Y29 站尾軌(不含)~Y31 站(不含)土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於 113/10/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環狀線東環段 Y29 站尾軌(不含)~Y31 站(不含)土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867,802,088元,開標時間113/11/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1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環狀線東環段 Y29 站尾軌(不含)~Y31 站(不含)土建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79.51.5
工事科
113/10/25
113/11/14 09:00
113/11/14 10:00
8,867,802,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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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契約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應與本國綜合營造業聯合承攬。) 2.本標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二、特定資格: (一)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下列之土建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億4,680萬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8億6,700萬元。 (2)採共同投標廠商之每一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8億8,67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7億3,891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其他詳投標須知。